
| 黄德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哲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获工学博士学位。1998-1999年在日本广岛大学法学部做高级访问学者。主持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等省部级项目8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招标项目《生态文明与环境法制建设》。公开出版《自然遗产保护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制度研究》(科学出版社,2009)等18部著作。在《中国行政管理》、《法学评论》、《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等杂志发表论文80余篇。论文《对公务员实施“负激励”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著作《公共关系与和谐社会构建》、系列论文《自然遗产保护政策与体制创新研究》分获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湖北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研究报告《长江三峡巴东库段地质灾害评价与防灾减灾决策支持系统》获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首届湖北发展研究奖三等奖。 |
| 导言 第一节 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必要性 一 饮用水水源的概念 二 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第二节 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现状 一 我国饮用水水源污染现状 二 我国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调控现状 第三节 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立法的意义 一 保护饮用水水源是保护人权的需要 二 保护饮用水水源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 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是“十一五”水利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四 保护饮用水水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五 保护饮用水水源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第一章 饮用水立法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人权理论 一 人权理论概述 二 与饮用水相关的基础人权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理论 一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产生 二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三 可持续发展的定义 四 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想 五 可持续发展的特征 六 可持续发展理论在我国的发展——科学发展理论 七 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饮用水保护 第三节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论 一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论概述 二 自然的权利理论 三 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构建 四 基于人与自然和谐理论的饮用水保护——上升为法律的要求 第四节 公共物品理论和外部性理论 一 公共物品理论 二 外部性理论 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研究 第一节 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立法的必要性 一 保护饮用水是保障基本人权的最基本要求 二 通过立法保护饮用水水源是完善我国水资源法律体系、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三 保护饮用水是保护环境的需要 四 保护饮用水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人民幸福感的现实需要 五 保护饮用水是缓解我国严峻的饮用水保护形势的需要 六 保护饮用水是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的需要 第二节 饮用水污染防治立法的可行性 一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为饮用水保护立法提供了契机 二 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为饮用水保护立法提供了物质基础 第三章 新《水污染防治法》及其拓展 第一节 新《水污染防治法》出台的背景 …… 第四章 国外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立法借鉴 第五章 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制度体系的构想 第六章 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立法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论证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