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于2009年10月制定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吸收借鉴了《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最新成果,实现了国际趋同,提升了国内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先进性,有利于促进职业道德水准的提升,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了帮助注册会计师贯彻守则精神,中注协组织编写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讲解》,对守则作了全方位解读,对重点条款提供了操作范例,力求解释精准,内容全面,通俗务实,具有指导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进读者对守则内涵的理解和执行力。 |
| 第一部分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 第一章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第二章 诚 信 第三章 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第四章 客户保密性 第五章 良好职业行为 第六章 职业道德概念框架 第二部分 提供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专业服务委托 第三章 利益冲突 第四章 应客户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见 第五章收 费 第六章 专业服务营销 第七章 礼品和款待 第八章 保管客户资产 第九章 对客观和公正原则的要求 第三部分 对个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独立性的基本要求 . 第三章经济利益 第四章贷款和担保 第五章商业关系 第六章 家庭和私人关系 第七章 与审计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第八章 临时借出员工 第九章 审计项目组成员最近曾担任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特定员工 第十章 兼任审计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章 与审计客户长期存在业务关系 第十二章 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第十三章 收 费 第十四章 礼品和款待 第十五章 诉讼或诉讼威胁 第十六章 含有使用和分发限制条款的报告 第四部分 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独立性限制的适用性 第三章 基本的独方件尊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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