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6417一1996《煤炭可选性评定方法》。
本标准与GB/T 16417一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GB 7186一87选煤名词术语”(1996年版的第2章);
——将附录A改为资料性附录(见附录A);
——将A3中“附录A”改为“附录C”,删除“可选性曲线绘制在200 mm×200
mm的坐标纸上”(见1996年版的附录A);
——将附录A中的灰分、沉矸、低密度物数值的表示,改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见附录A);
——删除A4.2.2标题中的“最终值”(见1996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学章、郭秀军、安文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MT/T 56—1981;
——GB/T 16417—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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