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实践理由与法律推理》始终遵循如下论证原则:以清晰的语言界定相关概念,以逻辑的方式展现概念之间的关联,以融贯的立场串联涉及的所有问题,以反省的姿态审视既有的经典主张。 |
| 陈景辉,黑龙江省呼兰县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2004),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副教授。已出版《法律的界限:实证主义命题群之展开》一书,曾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
| 导言 第一章 方法与问题 1 描述性与抽象化 1.1 描述性:理论与实践的分离 1.2 抽象化:理论与实践的混同 2 理论的规范性 2.1 常规情形与规范性 2.2 疑难情形与规范性 3 法律推理的重要性 3.1 分歧的类型 3.2 分歧与共识 3.3 分歧与公共判断 4 法律推理与中国语境 4.1 转型小国的法律难题 4.2 传统解释模式:法律移植 4.3 新的解释模式:法律推理 第二章 理由与法律推理 1 法律与理由 1.1 规范性与行动理由 1.2 哈特的规则(理由)理论 2 理由的基本性质 2.1 理由、规范性与理性化 2.2 实践理由的性质 3 说明性理由与正当化理由 3.1 实践理由的功能 3.2 正当化理由与说明性理由 3.3 理由的道德性与法律理论 4 阶理由与二阶理由 4.1 道德冲突与一阶理由 4.2 二阶理由 5 裁量与辅助性理由 5.1 普遍性、具体化与裁量 5.2 辅助性理由 6 形式主义、现实主义与准形式主义 6.1 形式主义与现实主义 6.2 依照理由论的反省 6.3 准形式主义 第三章 规则的正当化 1 法律推理中的两种理由 1.1 规则与二阶理由 1.2 原则与一阶理由 2 规则正当化的悖论 2.1 规则的工具性指引 2.2 规则正当化的悖论 …… 第四章 解释理论 第五章 类比推理的理性化 文献 索引 谢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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