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1290号文和原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1992113号文的通知,对原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j61—83)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分12章和2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扩大规范的适用电压等级为66kv及以下;增加绝缘配合、防雷和接地章节有关内容;线路设计气象条件以及对各工况气温、覆冰和风速的明确规定代替“典型气象区”;调整路径选择和交叉跨越的有关内容;增加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绝缘导线的有关规定;杆塔结构设计以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代替容许应力设计法和安全系数设计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规范的水平,希望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和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沈阳市南塔街65号,邮政编码:11001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 参加编制单位:北京供电局,沈阳电业局。 主要起草人名单:寿祝昌、陈慰慈、梁克忠、鲍星辉、许宝颐、张义、黄连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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