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l.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G/T l83—2006《住宅整体卫浴问》,与原JG/T
l83—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删除了关于“公共、工业建筑等整体卫浴间也可参考应用”的规定;
——分类中增加了4种单一功能的整体卫浴问类型,删除了1种多功能组合式的类型; .
——增加了整体卫浴间标记的规定;
——删除了整体卫浴间类型图;
——尺寸系列中,长边的尺寸增加了900 mm、1 300 mm、1 400 mm的系列,短边尺寸增加了800 mm、900
mm、1 000 mm、1 100 mm的系列,删除了2 400 mm的高度尺寸;
——修改了整体卫浴间的平面图、剖面图,删除了立面图;
——增加了“整体卫浴间与地面、墙面关系示意图”;
——修改了“整体卫浴间管道、管线及风道位置示意图”,排气口、灯、电线顶面的高度由2 320 rflm修改为≥2 100
mITl;
——增加了“附录A(资料性附录)整体卫浴间类型图”。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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