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为规范和有效开展设备状态检修工作,参照相关规程,并结合各单位35kV油浸式变压器及35kV油浸式并联电抗器的故障分析及运行检修管理经验,制定本导则,以作为制定状态检修计划的依据。对于开展状态检修的单位和设备,按本标准要求开展设备状态评价工作。对于未开展状态检修的单位和设备,仍然按原规定编制检修计划。
本导则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解释。
本导则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导则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电力公司。
本导则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张霁、刘明、吴益明、陆云才、王建刚、余钟民、岳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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