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司《1999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制订计划项目表》([2000]22号文)第27项制定。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61334-4-1:1996《采用配电线载波的配电自动化 第4部分:数据通信协议 第1篇:通信系统参考模型》。 随着我国电网技术的发展,对配电自动化的要求已日益迫切。和传输配电自动化信息的其他通信方式相比,配电线载波可以降低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便于管理,是一种经济实用的通信方式。配电电压不高,但电网结构复杂,信号传输衰减大。针对配电网信号传输特点,1995年起,国际电工委员会陆续发布了iec 61334系列的国际标准或技术报告。 iec 61334《采用配电线载波的配电自动化》标准文件系列,目前包含以下5部分: iec 61334—1 第1部分:总则 iec 61334—3 第3部分:配电线载波信号传输要求 iec 61334—4 第4部分:数据通信协议 iec 61334—5 第5部分:低层协议集 iec 61334—6 第6部分:a-xdr编码规则 每一部分包含若干篇。到制订本标准时止,有20余篇已发布、在制订或在计划中。 第4部分目前主要包含以下8篇,本部分描述的数据通信协议不仅适用于配电线载波,也可用于其他通信介质。本标准采用的是其中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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