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是与非,正如白与黑,理应泾渭分明,可是人与人之间的是是非非,或是恩恩怨怨,却往往是错综复杂、纠缠不清,呈现是非难辨而白黑交杂会合的灰色地带。刑法的犯罪判断与定罪科刑,必须白黑分明、是非清楚,切不可含混不清、模棱两可、既是亦非。习法者必须融会贯通刑法理论,依据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的规定与精神,秉持法律人实践公平正义的信念与专业良知,才会做好断人是非、判断有罪或无罪的良心工作。 |
| 林山田,台南市人,德国杜宾根大学法学博士。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
| 中篇 侵害“国家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 内乱罪 第一节 内乱罪章概说 第二节 内乱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普通内乱罪 第二款 暴动内乱罪 第二章 渎职罪 第一节 渎职罪章的概说 第二节 渎职罪章的各罪 第一款 委弃守地罪 第二款 不违背职务的受贿罪 第三款 违背职务的受贿罪 第四款 受贿而违背职务罪 第五款 违背职务的行贿罪 第六款 准受贿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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