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考点荟萃及记忆锦囊 |
| (一)股票上市的目的 (1)便于筹措新资金;(2)促进股权流通和转让;(3)促进股权分散化;(4)便于确定公司价值。 但股票上市也有对公司不利的一面,这主要有: (1)上市成本较高,手续复杂严格;(2)公司将负担较高的信息披露成本: (3)信息公开的要求可能会举露公司商业机密;(4)股价有时会歪曲公司的实际情况,影响公司声誉;(5)可能会分散公司的控制权,造成管理上的困难。 (二)股票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兀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O%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三)股票上市的特别处理 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其股票交易将被交易所“特别处理(ST:Special Treatment)”所谓“财务状况异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和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 4.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