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11167《额定电压10 kV(Um=12 kV)至110 kV(Um=126
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分为三个部分:
一一第1部分:试验方法和要求;
一一第2部分:额定电压10 kV(Um=12 kV到110 kV(Um=126
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
一一第3部分:额定电压10 kV(Um=12 kV)至110 kV(Um=126
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附件。
本部分为JB/T11167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无相应国际标准。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7C21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电缆研究所、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上海上缆藤仓电缆有限公司、乐星红旗电缆(湖北)有限公司、舟山启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应启良、夏峰、邱国华、周雁、杜青、李捍平。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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