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煤炭采选工程(hj 619—2011) 以上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gov.cn)查询。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 2.1—9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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