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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由于此3G产品为通信类增值服务,比较特殊,为了让您能更好的享受中国联通为您提供的服务,我公司所售此产品均随机附带中国联通统一开具的个人普通发票(不能更改发票抬头),此产品均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注:特殊商品,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不能退换!


中国联通3G无线上网卡业务是基于移动通信网络,为电脑用户提供在3G移动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内任何地点高速无线上网的服务。
一、业务描述
1. 为保证您高速上网的良好体验,无线上网卡仅在开通3G网络的区域使用,不能切换到2G网络使用;
2.
为减少您不必要的开支,充分体现上网的特点,上网卡和号码关闭语音功能,只开通无线上网、点对点短信功能,您无需缴纳除短信和上网费以外的其它费用;
3. 使用方式:
a. 电脑+USB接口的无线上网卡+USIM卡;
b. 笔记本电脑(含上网本)内置无线上网模块+USIM卡。
4.
为达到即买即用的特点,我们以产品包的形式销售上网卡预付费产品,产品包中包括您上网所需的所有元素,有上网卡、USIM卡、用户手册、配置好的套餐以及一定金额的预存款,让您在拿到产品包的时候就能即刻享受上网乐趣;为了满足您自备上网卡入网的需求,我们同样也提供包含USIM卡、用户手册、配置好的套餐以及一定金额的预存款的产品包;
5. 产品包中的预存款您可自由支配,无分月使用限制。
二、资费业务介绍
1. 不收取功能费,您只需交纳上网费和短信费用。
2. 上网费不区分本地、漫游,您在国内(不含台港澳地区)任何3G网络覆盖地区上网一个价。
3.
自2010年5月1日零时起,无线上网卡用户入网或激活当月按实际使用流量计费,资费标准为:0.10元/MB,当数据流量使用费(不含短信)达到80元(即流量到达800MB)后,自动按80元套餐计费,并执行套餐自动升级。次月起按80元默认套餐或用户所选套餐计费。
4. 所有已售出尚未激活使用的无线上网卡自2010年5月1日零时起,均执行新的入网或激活当月计费规定。
5. 您选择套餐的前提下执行套餐自动升级模式:1)先扣除您所申请套餐内包含的数据流量,超出部分按照流量计费;
2)当原套餐月费与超出部分使用费用之和达到更高一级套餐月费时,自动向更高一级套餐升级;
3)下月自动恢复到您选择的套餐档。
6. 无论您选用标准资费或套餐,上网流量15G封顶。
7.
为体现资源公平使用原则,当月数据流量达到15G后自动关闭数据功能,次月自动开通。
三、资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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