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吴革,全国优秀律师,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职法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中国影响性诉讼发起人,个案促进法治活动创导者,知名法律学者。吴革律师曾经参与废除收容遣送制度的孙志刚案、引起广泛争议的《中国农民调查》名誉权案、北京首例工会主席被解雇案、河北定州6·11土地征用赔偿案、崔英杰杀城管队长案、阜阳白宫举报人死亡案等多起影响性诉讼案件的代理工作。吴革律师首创“三个律师”理论,提出应援尽援的国家司法救助体系,有多篇论文及专著、编著书籍面市并产生一定国际影响。 |
| 引言 律师职业的问题与困境 社会律师篇 社会律师的选择:自由与责任 社会律师的正当性:国家赋予公民的自卫之剑 社会律师的最大风险:《刑法》第306条 社会律师之疼:律师为什么挨打 社会律师的境界:做律师应当更有胸怀 社会律师的品格:像张思之一样勇敢 社会律师的成长之一:接受时代锻造 社会律师的成长之二:做精神贵族 社会律师的自治:守卫精神家园 社会律师域外观察:爱尔兰律师制度启示 政府律师篇 政府律师:中国律师政策探源 政府律师:关注制度完善 政府律师:关注民生 政府律师:关注社会转型问题 政府律师:关注立法 政府律师:关注政治 政府律师:参与公共事务 公益律师篇 公益律师:与正义有关 公益诉讼:为不特定的当事人 公益诉讼:用诉讼激活移植的法律 公益诉讼:做大法治市场 影响性诉讼:中国法治发展的新引擎 影响性诉讼:中国律师的新主张 影响性诉讼:一种新的研究范式 我做公益律师之一:孙志刚外地务工收容致死案 我做公益律师之二:女教师黄静非正常死亡案 我做公益律师之三:县委书记名誉权案 我做公益律师之四:工会主席维权案 我做公益律师之五:阜阳“白宫”举报人“自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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