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第一章 导言1.1 研究背景1.2 研究目的和意义1.2.1 研究目的1.2.2 研究意义1.3 国内外研究述评1.3.1 国外研究动态1.3.2 国内研究动态1.3.3 述评1.4 研究内容1.4.1 能源开发水土保持补偿标准的依据1.4.2 能源开发水土保持补偿标准确定方法1.4.3 不同行业补偿标准的确定1.4.4 研究的重点与难点1.5 技术路线第二章 水土保持与生态系统2.1 水、土壤与生态系统2.1.1 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2.1.2 水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2.1.3 土壤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2.2 水土流失对生态系统的危害2.2.1 我国水土流失现状2.2.2 水土流失对生态系统的影响2.3 水土保持对生态系统的作用2.3.1 水土保持特点与基本功能2.3.2 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2.3.3 我国水土保持措施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2.3.4 目前水土保持存在的主要问题2.4 小结第三章 水土保持补偿相关理论3.1 水土保持补偿的内涵与外延3.1.1 水土保持补偿内涵3.1.2 水土保持补偿外延3.2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3.2.1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伦理学基础3.2.2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经济学基础3.2.3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生态学基础3.2.4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系统学基础3.3 水土流失补偿费与其他相关费种的联系和区别3.3.1 水土流失补偿费与水土保持防治费的联系和区别3.3.2 水土流失补偿费、防治费与森林植被恢复费的联系和区别3.3.3 水土流失补偿费、防治费与草原植被恢复费的联系和区别3.3.4 水土流失补偿费、防治费与耕地开垦费的联系和区别第四章 建立水土保持补偿机制的原则4.1 建立水土保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4.1.1 水土资源的基础性、战略性和不可替代性.4.1.2 现行水土资源管理政策对水土资源利用调控能力的有限性4.2 建立水土保持补偿机制的作用和意义4.2.1 解决水土保持资金不足的问题,保证水土保持事业的持续性4.2.2 提高全民对水土资源的基础性、战略性和不可替代性的认识4.2.3 建立水土保持补偿机制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4.2.4 建立水土保持补偿机制,实现区际平衡与和谐社会4.3 建立水土保持补偿机制的主要内容4.3.1 补偿主体与客体的界定及其协商机制4.3.2 补偿资金的测算及其分摊机制4.3.3 补偿资金的营运机制4.4 建立水土保持补偿机制的基本准则4.4.1 伦理域准则4.4.2 空间域准则4.4.3 时间域准则4.4.4 管理域准则4.4.5 实践域准则第五章 能源开发对陕西省水土流失的影响.5.1 陕西能源开发造成水土流失的共同特点5.1.1 地域不完整性5.1.2 多样性5.1.3 潜在性5.1.4 突发性5.1.5 强度大5.1.6 危害大5.2 陕西不同类型能源开发项目水土流失特点5.2.1 井采矿工程5.2.2 露采矿工程5.2.3 管道工程5.2.4 通井道路工程5.3 陕西能源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危害5.3.1 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5.3.2 污染土壤、空气与水体5.3.3 地下水位下降5.3.4 淤积河道、破坏水利基础设施、加剧洪涝灾害5.3.5 降低岩土稳定性、引发地质灾害5.3.6 改变土壤理化性质、危害农田5.4 案例:神府一东胜煤矿开采引发的水土流失问题第六章 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测算6.1 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及价值评估6.1.1 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及其价值的概念6.1.2 理论依据6.2 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划分6.2.1 保持和涵养水源功能6.2.2 保持和改良土壤功能6.2.3 固碳供氧功能6.2.4 净化空气功能6.2.5 防风固沙功能6.2.6 生物多样性功能6.2.7 维持环境景观功能6.3 功能价值评估的指标体系6.3.1 指标选取的原则和目标6.3.2 指标及指标体系6.4 功能价值评估方法6.4.1 费用支出法6.4.2 市场价值法6.4.3 边际机会成本法6.4.4 旅行费用法6.4.5 享乐价格法6.4.6 条件价值法6.4.7 恢复和防护费用法6.4.8 影子工程法6.4.9 人力资本法6.4.10 各种评估方法的比较6.5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生态服务功能物质量计算6.6 水土保持农业措施生态服务功能物质量计算6.6.1 蓄水保土功能6.6.2 粮食增产功能6.7 水土保持林草措施服务功能物质量计算6.8 水土保持措施生态服务功能价值量估算6.8.1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生态服务功能价值量估算6.8.2 水土保持农业措施生态服务功能价值量估算方法6.8.3 水土保持林草措施服务功能价值量估算6.9 无定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及价值评估6.9.1 无定河流域概况6.9.2 无定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估算6.9.3 结果分析6.10 陕西省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估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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