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819-2010·代替DL/T 819-2002):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依据DL/T 819-2002实施以来所取得的经验,参照近几年来新建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新材料技术成果的应用情况,以及焊接热处理的科研成果、新技术应用成果,参考美国ASME< AWS等标准,与DL/T 819-2002《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相比,进行了下列修改: ——扩大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认为凡是火电厂钢制部件应进行焊接热处理的部分均适用。 ——结构上,为了比较详细地描述温度测量,将原标准第7章中有关温度测量的部分进行充实,形成独立的一章;为了强调焊后热处理质量的过程控制、评价过程及要求,将原标准第8章的这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形成独立的一章。 ——采用GB/T 3375的术语,增加了术语“均温范围”和“加热宽度”。 ——增加了对保温材料的要求。 ——简化了“安全要求”一节的内容。 ——细化了加热方法的内容,对原标准加热设备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加热炉的要求,调整了对中频感应加热厚度的限制:由原30mm调整为100mm。 ——将原标准6.1评定一节修改为“现场焊接热处理工艺文件的确定”,并澄清了焊接工艺评定与现场工艺指导文件的关系。 ——细化了异种钢焊接预热、热处理的要求。 ——调整了焊后热处理恒温时间、恒温温度的要求,并增加了新的钢种。 ——调整了热电偶安装要求的内容,并增加了补偿导线的使用要求。 ——增加了其他方法测温要求。 ——对焊后热处理加热范围进行了调整。 ——增加了对焊后热处理的质量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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