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T 2585-2009·代替HG/T 2585-1994):邻甲苯胺》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修改采用日本工业标准JISK4109-1995《苯胺类》。本标准与日本工业标准JISK4109-1995《苯胺类》的主要差异参见附录A。本标准代替HG/T2585-1994《邻甲苯胺》。本标准与HG/T2585-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外观增加贮存时允许颜色加深(1994年版的3,本版的3); ——调整了邻甲苯胺、低沸物、对甲苯胺、间甲苯胺、高沸物含量的控制指标(1994年版的3,本版的3); ——增加了苯胺含量的控制指标(本版的3); ——色谱柱由填充柱修改为毛细管柱(1994年版的4.2.3,本版的5.3.2); ——色谱值的定量方法由校正峰面积归一法修改为峰面积归一化法(1994年版的4.2,本版的5.3); ——增加“安全、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规定(本版的8)。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杰民、杨辉。 本标准1978年首次发布为化工部颁标准HG2-816-1978,1994年修订并调整为化工行业标准HG/T2585-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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