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总结经验,推广科技成果,提高机井建设与管理水平,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农水机(1992)47号文要求,对1986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布的SD188-86《农用机井技术规范》进行修订。 通过北方17省(市、自治区)水利部门,组织从事机井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对具有代表性的县水利局及凿井队、制管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在广泛收集对原规范实施中需修订的有关意见的基础上,于1997年3月成立规范修订编写小组。1998年7月、11月两次统稿会后,完成了规范讨论稿。1999年5月经修订编写小组讨论并修改后,完成了规范征求意见稿,印发至北方17省(市、自治区)和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四川等省水利厅(局)以及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征求意见并修改后,于2000年3月完成了规范送审稿,2000年4月召开审查会议,通过专家审查,完成了规范报批稿。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