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教育法学》主要讨论教育法基本理论、教育立法、教育法实施、教育法律救济、教育法律监督等问题。全书共十二章,一至五章为总论,主要阐述教育法学原理;六至十二章为分论,从教育基本制度入手,应用教育法学原理对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权利与义务、责任进行了具体的阐述和剖析。 |
| 杨颖秀,教育学博士。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管理系主任,吉林省重点学科“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点、硕士点学术带头人。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及教育管理学科学术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督导研究会常务理事及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小学管理》杂志编委。1999-2000年在美国太平洋路德大学做访问学者,2004——2005年在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做访问教授。主要从事学校管理、教育政策与法律、教育行政与督导以及教育学原理领域的研究。现已出版专著3部,主编著作5部,发表论文100余篇,《中国学术年鉴》收录论文1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讲授学校管理学、教育行政学、教育法学、教育政策分析、教育政策与法律前沿问题等课程。参加全国教育科学“八五”规划重点项目研究工作,主持教育部“九五”规划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大项目、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五”及“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等项目的研究工作。获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吉林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项。 |
|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及性质 第二节 教育法学的历史进程 第三节 教育法学的研究方法 本章案例: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 第二章 教育法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教育法的含义及特性 第二节 教育法坚持的基本准则 第三节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 第四节 教育法的渊源与体系 第五节 教育法律规范 本章案例:两起触目惊心的杀害学生案 第三章 教育法律关系 第一节 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类型及特性 第二节 教育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教育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第四节 教育权利主体及其相互关系 本章案例:孩子园内摔伤应由谁来负责 第四章 教育法的制定与实现 第一节 教育法的制定 第二节 教育法的实施与实现 第三节 教育法制监督 本章案例:作弊被开除学生告学校法院确认学校处理合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第一节 法律责任 第二节 法律救济 本章案例:大学生校园被殴成植物人打人者获刑赔偿70余万元 第六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一节 学校教育制度 第二节 义务教育制度 第三节 职业教育制度、成人教育制度、扫除文盲教育制度 第四节 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学位制度 第五节 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估制度 本章案例:学校以曾作弊为由拒绝发放学位证书北京农学院被学生告上法庭 第七章 国家及其行政机关 第一节 国家及其行政机关的教育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 国家及其行政机关违反教育法的法律责任 本章案例:诉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行政不作为案 第八章 学校 第一节 学校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学校的设立 第三节 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 学校的法律责任 本章案例:校内施工不扫尾酿成事故谁负责 第九章 校长 第一节 校长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校长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 校长的法律责任 本章案例:新任校长的困惑 第十章 教师 第一节 教师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 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及管理制度 第四节 教师的待遇 第五节 教师的法律责任 本章案例:副校长在招聘教师中受贿获刑 第十一章 学生 第一节 学生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 未成年学生的法律保护 第四节 未成年学生的犯罪及其预防 第五节 学生的法律责任 本章案例:教师当众猥亵14名女生 第十二章 家庭与社会 第一节 家庭 第二节 社会 本章案例:柳州强制执行“义务教育第一案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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