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纳税义务人 第二条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第三条 应税所得 第四条 税率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 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收入总额 第七条 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 经营支出和扣除项目 第九条 捐赠支出扣除项目 第十条 不得扣除项目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折旧 第十二条 无形资产摊销 第十三条 长期待摊费用 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 第十五条 存货成本税前扣除 第十六条 转让资产净值税前扣除 第十七条 境外营业机构亏损不得抵减 第十八条 亏损弥补 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条 本章具体办法的制定 第二十一条 一般纳税调整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相关法规 (1)综合 (2)应纳税额 (3)税收优惠 (4)税收征管 (5)涉税案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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