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理解与应用》讲述了在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背景下,企业如何趋利避害,依法管理,变挑战为机遇,规范从招聘到培训、用人、留人和裁人等人力资源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利用劳动合同法的契机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 |
| 程延园,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国内著名劳动法和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兼任中国劳动关系研究会副会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国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曾作为美国国务院国际交流访问学者,访问康乃尔大学、斯坦福大学等高等学府;曾在伯克利大学、英国华威大学、德国马普研究所等海外大学和研究机构讲学。2003年应邀出席在德国柏林举行的第13届国际产业关系大会。迄今出版著作20余部,并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80余篇。2007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为大唐集团、中国兵器集团总公司、人保财险、永煤集团、武汉邮科院、中国质量报社、中国科学院国科控股集团公司、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北京军区总医院等单位提供劳动关系和人力资源整合制度设计、人员分流安置方案、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设计。为华信惠悦、中国移动、国家电网、国家邮政局、中国建设银行、王府井集团公司、中铁六局、南方航空、四川长虹、三星集团、NEC、国家海洋局、科技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数百家国内著名企业、跨国公司以及机关单位提供劳动法、劳动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咨询。 |
| 第一章 总则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立法宗旨 二、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适用范围 三、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用人单位 四、分支机构能否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五、劳动行政部门如何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 六、工会如何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 七、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法律环境和挑战 第二章 企业用工制度的风险与规避 一、劳动合同法原则上适用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 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 三、非全日制用工制度 四、如何规避用工制度中的法律风险 第三章 选人:法律风险与规避 一、用人单位招聘时的知情权和告知义务 二、劳动关系建立始于用工之日,而非劳动合同签订之时 三、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拒签,如何处理 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 六、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八、公益性岗位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九、如何约定劳动合同的条款 十、如何约定试用期 十一、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十二、职工名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十三、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和处理 十四、企业如何规避选人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第四章 育人:法律风险与规避 一、企业如何订立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如何认定“专项培训费用” 三、服务期与合同期不一致怎么办 四、如何约定违约金 五、如何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六、企业如何规避核心员工流失风险 第五章 用人:法律风险与规避 一、劳动合同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二、依法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 三、劳动合同履行地与公司注册地不一致时,劳动标准如何确定 四、如何调岗变薪 五、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六、单位合并或分立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七、用人单位如何有效规避用人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第六章 留人:法律风险与规避 一、工资的法律含义和形式 二、拖欠工资,劳动者可申请支付令 三、如何理解和适用“同工同酬” 四、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五、企业如何合理有效地执行社会保险制度 六、用人单位如何利用薪酬制度有效留住员工 第七章 裁人:法律风险与规避 一、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经济性裁员,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适用 五、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 六、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支付违约金 七、经济补偿新规定 八、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单位有义务出具证明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不可兼得 第八章 正确处理集体合同关系 一、集体合同的法律含义 二、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 三、如何应对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的新挑战 四、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 五、集体合同应当依法履行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