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刘银良,北京大学生物学硕士、法学博士,联合国大学高等研究所博士后,副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政法大学生物技术法研究中心主任。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工作,并在美国、日本和法国等国家进行过学术交流。在《欧洲知识产权评论》《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专利法研究》和《知识产权文丛》等杂志发表中、英文论文20多篇,已出版专著《生物技术的法律问题研究》。主要研究领域和学术专长为知识产权法和生物技术法。 |
| 第一章 知识产权的一般理论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专利 第三节 植物新品种权 第四节 商业秘密 第五节 商标和地理标志 第六节 著作权 第七节 反不正当竞争 第八节 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救济 第九节 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第二章 专利制度对于生物技术发明的概括适用 第一节 专利的概念 第二节 专利权客体 第三节 对专利权客体的排除 第四节 专利权主体和权利归属 第五节 专利申请文件 第六节 可专利性 第七节 专利权的获得、无效和救济程序 第八节 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第九节 专利侵权与救济 第三章 针对生物技术发明的专利程序 第一节 专利文献检索 第二节 专利申请 第三节 专利代理和专利代理机构 第四节 专利审查 第五节 专利无效和诉讼程序 第六节 专利的国际申请 第四章 生物技术发明的可专利主题 第一节 专利保护对于生物技术产业的重要性 第二节 生物技术专利的特点 第三节 生物技术可专利主题的确定与发展 第四节 哈佛转基因鼠的不同命运 第五节 关于生物技术发明的可专利专题的共识 第五章 生物技术发明的可专利性 第一节 生物技术发明的一般性与特殊性 第二节 实用性 第三节 新颖性 第四节 创造性 第五节 充分公开 第六节 生物材料保藏 第七节 最佳实施方案 第八节 表达序列标签的可专利性 第六章 美国、欧洲和日本的生物技术专利制度比较 第一节 美欧日三方专利局合作概述 第二节 生物技术发明的充分公开 第三节 生物技术发明的权利要求 第四节 DNA序列的可专利性分析 第五节 单核苷酸多态性的可专利性分析 第六节 蛋白质三维结构的可专利性 第七节 延伸型权利要求 第七章 生物技术专利的反公共地悲剧及其对策 第一节 生物技术专利可能引发反公共地悲剧 第二节 NIH的管理政策调控 第三节 医药管理和科学研究的例外 第四节 美国联邦法院对延伸型专利的制约 第五节 为公有领域的保留:SNP和单体型图数据库 第六节 生物技术产业的选择性许可策略:PCR专利 第七节 生物技术专利联盟 第八章 植物新品种保护 第一节 UPOV及其主要内容 第二节 美国的植物品种保护 第三节 日本的植物品种保护 第四节 英国的植物品种保护 第五节 德国的植物品种保护 第六节 韩国的植物品种保护 第七节 印度的植物品种保护 第八节 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概述 第九节 我国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审查和无效程序 第十节 我国植物新品种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 第九章 生物技术发明的技术保护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技术保护的现实性与合理性 第二节 生物技术发明的技术保护:终止子 第三节 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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