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平,男,中国物权法专家立法小组负责人。早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和莫斯科大学。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和博士后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罗马法以及其它法学理论。历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出版《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国司法大辞典》、《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民法教程》、《罗马法教程》等数十种法学著作。李国光,男,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二级大法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上海交大法学院教授、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法学院等多所院校兼职教授。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历任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判员、副院长,上海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兼上海市中级法院院长,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曾当选为党的十四大代表、十五届中纪委委员。出版《中国司法制度概论》、《经济法讲座》、《中国民商事审判》、《知识产权诉讼》等十余部法学著作。 |
|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编 有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四章 地役权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十五章 一般规定 第十六章 抵押权 第十七章 质权 第十八章 留置权 第五编 占有 第十九章 占有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权法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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