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 5751—1986((中国煤炭分类》。 与gb 5751--1986相比,本标准主要作了如下修改: ——标准的属性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 ——按gb/t 1.1及gb/t 3715的要求,对标准的编写格式及符号、基准的书写格式等进行了相 应修改; ——对标准章节进行了重新编排,将分类参数及其表示符号、测定方法放在一章里(即4.3.1); ——增加了对术语“煤”及其定义的描述(第3章); ——增加了4.1用以说明本分类体系的性质和用途; ——增加了4.2对煤炭分类用煤样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陨飞,姜英,陈亚飞,白向飞,孟庆波,张群,杨金和,陈鹏,陈文敏,冯安组,张秀仪,郝琦,朱春笙。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751—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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