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董振国,陕西富平县人,1968年3月入伍,1984年3月转业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993年6月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7月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在陕两高院历任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副庭长、告诉申诉庭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国家赔偿委员会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委员会陕两分会副主任委员等职,三级高级法官,2009年5月改任巡视员(正厅级)。发表著作有和他人合著《中国民事审判学》一书(任副主编),先后在期刊上发表《论执行不能及其风险后果承担》、《试论一个执行依据多次立案》、《完善民商事执行案件退出程序研究》、《健全我国民商事执行案件进入退出程序研究》等论文。 |
| 一、执行理念编 论执行不能及其风险后果承担* 试论执行不能 民事主体应当知晓和防范执行不能的市场风险 加大清理执行积案力度努力实现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调查研究建章立制理顺关系努力开创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 关于建立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分权运行机制 试论中止执行案件的法律性质及其流程走向 关于民事强制执行中克服不当执行行为防止矛盾激化 关于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实施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思考 关于涉金融执行积案的清理问题(节录) 关于全省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为国有企业改制创造良好司法环境的几点意见 加强执行案件管理是“三统一”体制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于指导全省法院穷尽被执行人财产调查措施 关于省内执行工作的两个“三统一”与各级法院的责任 改进评价工作标准实现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关于开展“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活动及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答记者问 试论一个执行依据的多次立案 扎实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努力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目标 完善民商事执行案件退出程序研究 关于健全我国民商事执行案件进入退出程序研究 给俞灵雨局长的一封信 健全我国民商事执行案件进入退出程序的几个问题 关于如何从整体上解决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问题的调研报告 附录: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完善执行工作监督审查机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关于退出执行程序与建立监督审查机制 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监督审查机制 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新期盼 附录:关于陕西加强建立执行工作监督审查机制 再论一个执行依据的分次立案 三论一个执行依据的分次立案 认真贯彻《清积结案标准》 搞好已报结案件质量核查 附录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报送《关于无财产可供执行中止案件退出程序操作办法(试行)》备案的报告 附录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关于无财产可供执行中止案件退出程序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录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关于在民商事执行案件中穷尽执行措施的具体规定(试行)》的通知 附录四:关于确无财产的执行积案的结案标准问题 附录五:中央政法委 最高人民法院 …… 二、执行实务编 主要参阅文章 主要参考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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