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的检计与改革》从劳动教养制度的演进轨迹入手,客观地分析其功能和效用,准确地把握劳动教养制度所存在的缺陷,摒弃劳动教养制度的不足和错讹之处。 |
| 赵秉志,1956年6月生,河南南阳人。1981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1984年和1988年分别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新中国首届第一位刑法学博士(1988),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暨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名誉院长等社会职务。发表论文50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主编及合著书籍100余部,1991年被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的称号。1988年至1997年间自始至终参加了中国立法机关制定刑法典的工作。1990年至1991年赴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 |
| 前言 英文序方——论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中不同需求之平衡 第一专题 劳动教养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劳动教养制度的初级阶段 二、劳动教养制度的的发展扩大阶段 三、劳动教养制度的停滞阶段 四、劳动教养制度的恢复和完善阶段 五、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阶段 第二专题 劳动教养制度与相关制度的比较研究 第三专题 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研究的理论争议 第四专题 改革劳动教养制度的必要性 第五专题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方向与原则 第六专题 劳动教养制度立法与司法模式 第七专题 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中的实体问题 第八专题 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中的程序问题 第九专题 劳动教养执行制度的改革问题 第十专题 国外轻罪处理之立法与司法经验 附:中国劳动教养制度司法化改革方案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