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张羽,汉族,1967年9月生,安徽省太和县人,法学博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检察员,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兼职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1988年7月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外语系,分配到中学任教。1991年9月考取西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下994年7月毕业并获法学硕士学位,分配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先后在研究室、反贪局、控申处工作。曾经参办、主办、协调处理了一批大案要案和涉外案件。2002年7月任安徽省检察院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2006年9月考取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2009年7月毕业并获法学博士学位。参撰《中国刑法学通论》(上下册)、《警用法学辞书》、《职务犯罪侦查逻辑》等书籍;先后在《法学评论》、《学术界》、《江淮论坛》、《外国法译评》等法学类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译文二十余篇;在高检院反贪总局《反贪工作指导》、《中国纪检监察报》、《安徽法学》、《安徽检察》等发表业务指导性文章十余篇。 |
| 第一章 受贿罪立法概况 第二章 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第三章 受贿罪的犯罪形态 第四章 受贿犯罪的类型和罪名 第五章 受贿罪的界限划分 第六章 新兴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 第七章 受贿罪的立法完善 第八章 查办受贿犯罪的机制完善 第九章 查办受贿犯罪的司法实务完善 第十章 惩治和预防受贿罪的政策完善 附录 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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