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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治安部门管辖的106种刑事案件统一罪名的认定、处罚与相关执法参考》编写组 著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8-01
I S B N:9787565305207
| 第一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刑法》第125条第2款) 二、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刑法》第126条) 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刑法》第128条第1款) 四、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刑法》第128条第2款、第3款) 五、丢失枪支不报罪(《刑法》第129条) 六、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30条) 七、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4条第1款) 八、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刑法》第134条第2款) 九、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条) 十、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条之一) 十一、危险物品肇事罪(《刑法》第136条) 十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7条) 十三、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8条) 十四、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9条之一) 第二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十五、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 十六、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 十七、生产、销售劣药罪(《刑法》第142条) 十八、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法》第143条) 十九、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144条) 二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刑法》第145条) 二十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刑法》第146条) 二十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刑法》第147条) 二十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刑法》第148条) 第二节 走私罪 二十四、走私淫秽物品罪(《刑法》第152条) 第三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二十五、侵犯著作权罪(《刑法》第217条) …… 第三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四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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