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导论 西方法律传统在教皇革命中的起源 第一次新教革命:路德宗的德国 第二次新教革命:加尔文宗的英格兰 法国革命:自然神论的理性主义 美国革命:部分“英国的”,部分“法国的” 俄国革命:无神论的国家社会主义 千禧年的历史回顾 早期的新教信仰体系和西方的“崛起” 第一部分 16世纪的德国革命和德国法的转型 第一章 教会和国家的改革,1517-1555年 德国:帝国(Reich)和各领地(Lander) 山雨欲来 路德和教皇:教会的改革 改革运动的发展 路德和王侯们:国家的改革 城市的角色 农民战争:“普通汉的革命” 德国革命在欧洲的反响 法律的改革 省略的事项 第二章 路德宗的法律哲学 路德的法律哲学 法律的用途 梅兰登的法律哲学 约翰·欧登道普的法律哲学 第三章 德国法律科学的转型 人文主义法律科学的怀疑论阶段 人文主义法律科学的原则化阶段 法律科学的体系化阶段:Usus,modernus protestantorum 梅兰登的主题式方法 约翰·阿佩尔 康拉德·拉格斯 法律体系化的后续发展 新的法律科学在政治学和哲学上的意义 第四章 德国革命和刑事法改革 施瓦岑贝格和《班堡死刑法庭立法》和《卡罗林纳刑事法典》 刑罚改革和德国革命的关系 第五章 德国民事和经济法律的转型 契约 财产 商业社团 第六章 德国社会法的转型 世俗法的精神化 世俗法和精神法的互动影响 第二部分 17世纪的英国革命和英国法的转型 第七章 英国革命,1640-1689 第八章 英国法律哲学的转型 第九章 英国法律科学的转型 第十章 英国刑事法律的转型 第十一章 英国民事、经济法律的转型 第十二章 英国社会法的转型 尾论 注释 致谢 索引 译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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