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梁治平,1959年生人。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法律本科,1982年毕业。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法制史专业硕士研究生。1985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1993年转至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专事学术研究。现任该所研究员,副所长,法律文化研究领域有法理学、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等。主要著作有《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法辨》、《法意与人情》、《法律的文化解释》《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梁治平自选集》等。 |
| 本书作者简介 前言 第一编 理论 当代西方法律解释学初探 解释的难题:对几种法律文本解释方法的追问 法律解释的社会构造 解释学法学与法律解释的方法论 --当代中国法治图景中的法解释学 法律解释中的大众话语与精英话语 --法律现代性引出的一个问题 民事诉讼中的依法审判原则和程序保障 第二编 实践 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附: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问题研究 双重结构化下的法律解释 --对8名中国法官的调查 从“错案追究制”谈法律运行中的不确定性 罗伊判例中的法律解释问题 附:1973-1992年美国最高法院关于堕胎问题的主要判例和持不同观点法官人数对比的变化 第三编 历史 从清代私家注律看传统注释律学的实用价值 附录一:法律解释:学理、规则与制度 附录二:有关法律解释问题的部分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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