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社会理论的困境 社会理论的“历史包袱” 社会理论与政治哲学 社会理论的统一和危机 方法问题 社会秩序问题 现代性的问题 人性与历史 法律第二章 法律与社会形态 问题 三种法律概念 官僚法的产生 国家与社会的分离 社会共同体的解体 分工与社会等级制 官僚法内部的紧张关系 法律程序的出现 多元集团 自然法 自由主义社会与高级法观念 中国问题:一种比较分析 假说 早期中国的习惯和“封建主义” 改革时期:从习惯到官僚法 儒家和法家 中国经验的局限性:其它文明形态的经验 古代印度、伊斯兰教和犹太教的神法 古代希腊——罗马的变形 法律——对秩序瓦解的一种回应第三章 法律与现代性 关于现代化的观点 社会形态的比较:一种初步的理论框架 要件 部落社会 自由主义社会 贵旅社会 社会的变革 法律与欧洲贵族社会 封建主义的自由主义之间 等级国家中的法律 自由主义社会及其法律 共识 等级制 法律与国家 法律、官僚政治和自由主义:德国问题 后自由主义社会中法治的解体 后自由主义社会 福利国家与法治的衰落 合作国家及其对实在的、公共性的法律的冲击 形式、公平和协作 从合法性的后退:再谈德国问题 超越自由主义社会 现代性的不同形态 现代社会比较 传统主义的社会 革命的社会主义社会 现代主义的统一性 超越现代社会的法律:两种可能性第四章 再谈社会理论的困境 再谈社会理论 方法问题 社会秩序问题 现代性问题 社会理论、形而上学和政治索引附录:现代法治国的条件(季卫东)译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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