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为什么研究合作社的法律属性——现实的需要 1.1 合作社纪事 1.2 实践需要弄清合作社的法律属性 1.3 剖析现行法律对合作社法律属性的规定 1.4 小结 2 合作社的本质属性 2.1 合作社的定义 2.2 合作社的本质属性 2.3 小结 3 合作社的其他属性——合作社与相关组织形式的关系 3.1 合作社是一种企业形式 3.2 合作社与非营利组织 3.3 合作社是不是法人 4 合作社与其他企业形式的关系 4.1 合作社与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区别 4.2 合作社与公司的区别 4.3 合作社与股份合作社的关系 5 合作社的类型 5.1 按产业划分,分为农业、工业、消费、信用与保险合作社 5.2 按业务性质划分,分为生产、运销、供给、消费等合作社 5.3 按设立基础划分,分为社区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 5.4 按构成成分划分,分为合作社与合作社联合社 5.5 按是否法人划分,分为法人合作社和非法人合作社 5.6 按责任形式划分,分为有限责任、保证责任、无限责任合作社 5.7 按照合作社是否吸收股份制因素,分为一般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 5.8 按社员是不是本社的员工,分为员工合作社和非员工合作社 5.9 小结 6 合作社产生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6.1 西方国家合作社产生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6.2 合作社在我国产生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6.3 合作社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企业形式 7 马克思主义合作社理论与实践的分析——以合作社属性为视角 7.1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合作社思想 7.2 列宁的合作社理论与实践 7.3 小结 8 按照合作社的法律属性制定合作社法 8.1 以一般合作社为调整对象制定合作社基本法 8.2 合作社法的调整范围 结论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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