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建学,男,1978年生,河北平泉人,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自1998年起在厦门大学法学院连续求学十年,依次完成法学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习,2008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期间曾于2007年通过“中法博士生学院”项目留学于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宪法司法研究所(Institut Louis Favoreu,Groupe d'Etudes et de Recherches sur la Justice Constitutionnelle)。2008年9月至2010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近年主要研究地方自治法、基本权利法、公法人的基本理论、宪法裁判与解释以及法国宪法改革等问题,主要代表作:《作为基本权利的地方自治》(博士学位论文,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林峰,先后于1987年、1989年、1992年在复旦大学、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1997年、2000年分别获英国大律师资格、香港大律师资格。 1992年始供职于香港城市大学,现任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律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曾到哈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 研究领域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环境法学等领域,著有《中国宪法》(英文,Sweet & Maxwell)、《中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英文,Sweet & Maxwell)等,并在Vermont Joumal of Environmental Law, Asia Pacific Law Review,《中国法学》等刊物以英文与中文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韩大元,1984年、1987年、1994年在吉林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87年留校任教,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自1991年先后到日本京都大学法学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国马塞大学欧亚法研究所等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 主要从事比较宪法学、中国宪法学研究。著有《亚洲立宪主义研究》、《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宪法学基础理论》、《感悟宪法精神》、《中国宪法》等,并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宣部马列主义理论工程《宪法学》首席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等。 |
| 地方自治观念在近代中国的嬗变——从政治意义上的自治到法律意义上的自治(王建学) 第一部分 国家制定的地方自治法规 一、晚清政府(1905~1910年) 谘议局章程(1908年7月22日) 谘议局议员选举章程(1908年7月22日) 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1909年1月18日) 城镇乡自治章程质疑(梁启超) 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1909年1月18日) 读地方自治章程(孟森) 自治研究所章程(1909年5月5日) 京师地方自治章程(1910年2月3日) 京师地方自治选举章程(1910年2月3日) 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1910年2月6日) 府厅州县并设自治职分股细则(1910年2月6日) 府厅州县议事会议员选举章程(1910年2月6日) 二、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和民国北洋政府(1912~1928年) 省议会议员选举法(1911年9月5日) 省议会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1911年10月3日) 省议会暂行法(1912年4月3日) 地方自治试行条例(1914年12月29日) 地方自治试行条例施行规则(1915年4月14日) 自治讲习所简章(1916年12月30日) 县自治法(1919年9月7日) 县自治法施行细则(1921年6月18日) 县议会议员选举规则(1921年6月18日) 省参事会条例(1921年6月23日) 市自治制(1921年7月3日) 乡自治制(1921年7月3日) 自治单位问题与其实施之初步(邓初民) 三、南京国民政府(1928~1948年) 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1920年3月1日)孙文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年4月12日)孙文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1年6月1日) 地方自治专门委员会条例(1928年10月17日) 县组织法(1929年6月5日公布,1930年7月7日修正) 县组织法施行法(1929年10月2日) 区自治施行法(1929年10月2日公布,1930年7月7日修正) 区长训练所条例(1929年8月30日) 区丁制服章程(1930年10月9日) 乡镇自治施行法(1929年9月18日公布,1930年7月7日修正) 区乡镇现任自治人员训练章程(1930年6月11日) 各县划区办法(公布时间不明) 省政府组织法(1930年2月3日) 乡镇阊邻选举暂行规则(1930年2月25日) 区乡镇坊调解委员会权限规程(1931年4月3日) 促进地方自治及注重区乡镇组织与入选办法(公布时间不明) 乡镇坊自治职员选举及罢免法(1930年7月19日) 乡村自治问题(上、下)(吕振羽) 修正人民团体组织方案(1930年7月28日) 人民团体职员选举通则(1931年2月7日) 人民团体理事监事就职宣誓规则(1930年9月18日) 北方各省人民团体改组或组织指导办法(1931年1月22日) 国民政府派遣地方自治指导员暂行办法(1931年2月23日) 农村合作社暂行规程(1931年4月18日) 县保卫团法(1929年7月13日) 妇女团体组织大纲(1930年1月23日) 妇女团体组织大纲施行细则(1930年7月24日) 妇女团体组织法规之运用(1930年7月24日) 清乡条例(1929年9月17日) 户籍法(1931年12月12日) 国民体育法(1929年4月16日) 县参议会组织法(1932年8月10日) 县参议员选举法(1932年8月10日) …… 第二部分 地方制定的地方自治法规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