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汪帮琼,女,汉族,1970年6月出生,安徽六安人。哲学博士,现任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教师。 学术经历:1995年毕业于安徽大学哲学系本科;1998年,厦门大学哲学系获哲学硕士学位;2004年,复旦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目前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西方哲学、特别是现代西方哲学的研究。 |
| 前言:传统本体论批判和萨特本体论的贡献 导论:萨特本体论(Ontology)批判 第一节 萨特本体论研究的目标、出发点与方法 一、萨特本体论研究的目标是彻底理解实在的现象特别 是人的存在和现象 二、萨特本体论的出发点和方法 第二节 萨特本体论的基本特征 一、意识作为存在的内在否定关系 二、本体论存在的多元性 三、本体论存在没有先验的实在性 第三节 萨特本体论的范围与地位 一、本体论的单向超越地位 二、本体论与形而上学 三、本体论与历史辩证法 第一章 萨特本体论视野中的“existence’与“beings’ 第一节 “existence’首先是人的存在 一、人的存在的整体性 二、整体的人的存在与反思的关系 三、整体的人的存在的经验现象:自欺(bad faith) 第二节 三种水平的beings 一、自在存在 二、意识的存在(the being of COnsCiOLlsness) 三、非存在(non—1)eing)和理想存在(ideal being) 第三节 他人的存在(the existence of others) 一、“我思”对他人存在这一事实的证明 二、他人存在 三、他人与我的最初关系是存在与存在的关系 第二章 萨特的本体论(上):自由的行为 ——作为整体的人的存在 第一节 自为存在的本体论结构:三重“面对” 一、自为面对自在存在 二、自为面对自身(the presence of for—itself to itself) 三、自为面对他人的存在 第二节 自为的本体论行为:自由 一、人的行为,必须通过作为人的整体存在的自由来理解 二、本体论的自由行为的规定性 第三节 他人的自由:自为的自由的内在限制 一、自为将他者异化为工具,建立了自己与自己所是的意义 世界之间的关系 二、他人的自由存在是异化的最终原因,是自由所能够 遇到的限制 三、死亡:存在或他人的存在对自由的绝对限制 第三章 萨特的本体论(下):社会存在 ——被中介的自由和行动 第一节 从自为存在到社会存在,萨特本体论思想的内在转变 一、社会存在中个体实践或本体论自由的永恒在场 二、人的关系与社会历史存在之间的辩证关系 第二节 社会存在:实践一惰性(practico—inert)的客观必然性 一、最初的必然性:物质作为被整体化的整体性 二、历史必然性的辩证可理解性 第三节 团体的共同实践(common praxis):个体实践克服 实践一惰性的中介 一、团体(group)的出现及其发展 二、团体作为历史存在的辩证可理解性 第四章 萨特对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批评 第一节 萨特对胡塞尔的批评 一、关于“现象的实在性” 二、关于“意识的意向性” 第二节 萨特对海德格尔本体论的理解和超越 一、几个具体问题 二、萨特对海德格尔的理解和超越 结语:萨特本体论思想对西方哲学中传统形而上学的真正超越 参考文献 主要术语英汉对照表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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