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1Y/T 1601—2002{水基聚合物一异氰酸酯木材胶粘剂》。
本标准与1Y/T 1601—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胶粘剂中游离甲醛含量的限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增加胶粘剂中成分种类限制要求。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日本工业标准]IS K
6806—2003{水性高分子一异氰酸酯木材胶粘剂》。
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东和胶粘剂有限公司、哈尔滨绿时代胶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天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春鹏、赵临五、冉全印、叶素、陆林森、高科达、穆有炳、张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Y/T 160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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