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昭武,1968年出生于湖北省监利县。1991年武汉大学日语系毕业后,进入上海外企工作。2001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师从刘明祥教授攻读刑法学专业硕士;2003年4月至2009年3月留学日本同志社大学,师从大谷实教授,先后获得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现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 山口厚(Atsushi Yamaguchi),1953年出生,1976年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部,同年留校任教,1979年担任东京大学法学部副教授,1991年担任东京大学研究生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副教授,1992年起担任东京大学研究生院法学政治学研.. << 查看详细 |
| 《刑法各论(第2版)》 序论刑法各论的意义与体系 第一节刑法各论的意义 第二节刑法各论的体系 第一编针对个人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针对生命的犯罪 第一节生命的保护 第二节杀人罪 第三节堕胎罪 第四节遗弃罪 第二章针对身体的犯罪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暴行罪 第三节伤害罪 第四节危险驾驶致死伤罪 第五节准备凶器集合罪 第六节过失致死伤罪 第三章针对自由的犯罪 第一节自由的保护 第二节胁迫、强要罪 .第三节逮捕、监禁罪 第四节略取、诱拐犯罪以及人身买卖犯罪 第五节针对性的自由的犯罪 第六节侵入住宅罪 第四章针对人格法益的犯罪 第一节针对秘密的犯罪 第二节针对名誉的犯罪 第五章针对信用以及业务的犯罪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毁损信用罪 第三节妨害业务罪 第六章针对财产的犯罪 第一节财产犯的体系 第二节盗窃罪 第三节抢劫罪 第四节诈骗罪 第五节恐吓罪 第六节侵占罪 第七节背信罪 第八节有关盗赃等的犯罪(赃物罪) 第九节毁弃、隐匿罪 第二编针对社会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公共危险罪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骚乱罪 第三节放火罪、失火罪 第四节决水罪 第五节妨害交通罪 第六节针对公众健康的犯罪 第二章针对交易等安全的犯罪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伪造货币的犯罪 第三节伪造文书的犯罪 第四节伪造有价证券罪 第五节有关支付用磁卡的电磁记录的犯罪 第六节伪造印章罪 第三章针对风俗的犯罪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有关猥亵以及重婚的犯罪 第三节有关赌博以及彩票的犯罪 第四节有关礼拜场所和坟墓的犯罪 第三编针对国家法益的犯罪 第一章针对国家存在的犯罪 第一节有关内乱的犯罪 第二节有关外患的犯罪 第二章有关国交的犯罪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损坏外国国家标志等罪 第三节预备私战罪、阴谋私战罪 第四节违反中立命今罪 第三章针对国家职能的犯罪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妨害执行公务的犯罪 第三节脱逃犯罪 第四节藏匿犯人和隐灭证据的犯罪 第五节伪证犯罪 第六节虚假告诉犯罪 第七节滥用职权的犯罪 第八节贿赂犯罪 译者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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