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 19265——2003(原产地域产品沙城葡萄酒》。 本标准与gb 19265——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订了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将“原产地域”表述修订为“地理标志”; ——将标准属性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 ——依据gb 15037《葡萄酒》对发酵葡萄酒感官指标及理化指标进行修订,增加了柠檬酸、铜、甲 醇、苯甲酸、山梨酸限量指标,删除滴定酸指标; ——增加了脱醇葡萄酒; ——增加了葡萄品种的英文名称; ——按照葡萄酒产品分类调整并补充了生产工艺。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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