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5]8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室内热环境设计计算指标;4.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设计;5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6采暖、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重新确定住宅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要求和控制采暖空调能耗指标的技术措施;建立新的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综合判断方法;规定采暖空调的控制和计量措施。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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