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宪精义》为外国法学名著丛书之一,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
作者:(英国)戴雪 译者:雷宾南 戴雪,英国宪法学家、国际法学家和政治学家。他出生于英格兰的一个贵族家庭,1858年以优等荣誉奖毕业于该学院。1863年取得内殿律师学院律师资格,在伦敦从事律师业务,并进行法学著述。1882年—1909年担任牛津大学教授,在英国历史上开创了在大学讲授普通法的先例。《英宪精义》是戴雪的三大名著之一,原名《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简称“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英宪精义》原是戴西的牛津讲义的修正稿,188.. << 查看详细 |
| 中文再版序文 原书第一版序文 第八版序文 译者序 译者导言 导言 全书纲领 宪法的真性质 第一节 古代人民的宪法观 第二节 今代人民的宪法观 第三节 英宪的涵义及范围观 第四节 宪法名称的确诂 第五节 宪法的研究范围测定 第一篇 巴力门的主权 第一章 巴力门的主权性质 第一节 守旨 第二节 何为巴力门主权 第三节 巴力主权说释疑 第四节 为巴力门主权的原则解除困难 第二章 巴力门与非主权的造法机关 . 第一节 章旨 第二节 主权的巴力门所有特性 第三节 非主权造法机关之特性 第四节 从属的造法机关 第三章 巴力门主权一联邦主义 第一节 章 旨 第二节 欲明白联邦主义莫如研究美国宪法 第三节 联邦主义的存在条件及其建国宗旨 第四节 联邦主义的主要特性 第五节 此类主要特性与其联邦国家 第六节 联邦政制与巴力门主权之比较 第二篇 法律主治 第四章 法律主治的体用 第一节 引论 第二节 法律主治的三个指意 第三节 法律主治的发展进程中所生影响 第五章 人身自由所应有的权利 第一节 英宪与宪互勘 第二节 意义及救济方法的探讨 第三节 出庭状 第六章 议论自由所应有权利 第一节 法宪比宪与英宪比较 第二节 毁谤法之探讨 第三节 出版自由何故被视为英格兰所有别相 第四节 现代英国的出版事业所有地位 第五节 与外国古今法律对勘 第六节 与本国古代法律对勘 第七节 英法出版律对勘后之问题 第七章 公众集会所应有权利 第八章 戒严法 第九章 陆军 第十章 财 第十一章 阁臣的责任 第十二章 droit administratif(行政法)的反比 第十三章 巴力门的主权与法律主治 第三篇 宪法与宪典的联络 第十四章 宪典的性质 第十五章 宪典的责效力 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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