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353《铜矿石、铅矿石和锌矿石化学分析方法》分为18个部分: ——第1部分:铜量测定; ——第2部分:铅量测定; ——第3部分:锌量测定; ——第4部分:镉量测定; ——第5部分:镍量测定; ——第6部分:钴量测定; ——第7部分:砷量测定; ——第8部分:铋量测定; ——第9部分:钼量测定; ——第10部分:钨量测定; ——第l1部分:银量测定; ——第12部分:硫量测定; . ——第13部分:镓量、铟量和铊量测定; ——第14部分:锗量测定; ——第15部分:硒量测定; ——第16部分:碲量测定; ——第17部分:铊量测定; ——第18部分:铜量、铅量、锌量、钴量和镍量测定。 本部分为gb/t 14353的第12部分。
. 本部分代替gb/t 14353.12—1993《铜矿石、铅矿石和锌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硫的测定》。 本部分与gb/t 14353.12—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警示、警告内容; ——修改了试样干燥温度; ——修改了试料量表(原标准中的表1、表3); ——增加了高温燃烧中和法。 本部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本部分起草单位: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胡建平、牟乃仓、王晓雁。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4353.12一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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