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文)的要求组织制定的。 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是水力发电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对于大型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已编制制定了相应的国家标准(gb 50287《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并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保证了大型水力发电工程的工程勘察成果的质量,为工程的建设做出了贡献;因此,为做好大量的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提高工程勘察成果的质量,在总结我国已建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勘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对中小型水力发电工程各勘察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任务、工作内容、工作深度和工程地质问题评价的方法等作出了规定。本标准的制定,与《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及配套规程形成了有关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的一个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使我国不同工程规模的水力发电工程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均有相应的标准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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