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hg/7 3127—1998《搪玻璃塔节》。 本标准与hg/t 3127--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适用压力由0。25 mpa修订为0。6 mpa; ——取消了公称直径dn l50~dn 250的塔节; ——取消了原标准中的c型搪玻璃塔节; ——取消了螺栓连接的法兰形式; ——取消对壁厚的要求; ——塔节高度修订为最小高度,鼓励企业制造高度更高的塔节。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搪玻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淄博乾宝化工设备厂、常熟市南湖化工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尤忠、李厚对、张云武、黄春冬。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g 5—1232—1979; ——hg/t 3127—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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