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根据《关于下达国家电网公司2008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08]928号)文的安排制定。 本标准用于规定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高压支柱瓷绝缘子的交接验收和运行中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判断标准及试验方法以及预防性试验的检测周期。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编制单位:宁夏电力公司、宁夏电力科技教育工程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避雷器绝缘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旭涛、李龙、彭江、樊益平、艾绍贵、季宏亮、蒋玉平、危鹏、吴国忠、宋永强、丁岿、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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