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电力系统出现扰动后,引起无功功率缺额,某些节点的电压降到不允许的数值,甚至可能出现电压崩溃,在此情况下,应设置自动减负荷以限制电压降低的紧急控制装置。为了在系统电压降低时,减轻互联系统的相互影响,以及为了保证发电厂厂用电和其他重要用户的供电安全,可以在系统的适当地点设置低压解列装置。低压减负荷和低压解列装置作为自动限制电压降低和防止电压崩溃的重要措施,应根据无功功率和电压水平的分析结果在系统中妥善配置。本标准规范、指导低压减负荷和低压解列装置的研发、生产和检验。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继电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