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参照采用ieee std 497:2002((核电厂事故监测仪表准则》(英文版)和ieee std 497:2002/勘误表1:2007编制,并参照rg 1.97《核电厂事故监测仪表准则))(2006年版),取消了ieee std 497:2002中的资料性附录a,对有关条文做了相应修改。 本标准代替gb/t 13627.1-1992《核电厂事故监测仪表准则 功能准则》和gb/t 13627.2-1992((核电厂事故监测仪表准则 仪表准则》。 本标准与gb/t 13627.1-1992和gb/t 13627.2-1992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ansi/ans-4.5:1980((轻水冷却反应堆中事故监测功能准则》不再作为参照标准; ——增加了基于现代数字技术的先进仪表系统的应用准则; ——取消了按变量类别确定的设计与质量鉴定准则以及规定的事故监测变量清单; ——根据每类变量的事故管理功能给出了为操纵员提供主要信息来源的?故监测变量的标准化、灵活和基于性能的选择准则、性能准则、设计准则、质量鉴定要求、显示和质量保证要求等; ——引用标准采用了现行的国家标准; ——对部分文字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铁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3627.1-1992; ——gb/t 13627.2-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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