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总体要求,保证智能电网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实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全覆盖、全采集、全预付费”的总体目标,规范统一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主站、采集终端、通信单元的功能配置、型式结构、性能指标、通信协议、安全认证、检验方法、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研究”项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对国内外采集系统建设应用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并充分结合通信技术、微处理器技术、制造工艺等技术的发展,全面梳理国内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相关技术标准,制定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 本部分是《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之一,本部分规定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采用230mhz、无线公网、以太网、epon无源光网络、电力线载波、微功率无线等通信方式的通信单元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信息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电力公司、陕西省电力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章欣、周宗发、刘宣、邵源、杜新纲、葛得辉、郑安刚、袁瑞铭、郑可、孟宇、欧清海、赵成、刘守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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