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电工程建设典型违章100条》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 |
前言 一、 行为性违章 第1条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违章编号:hd-001) 第2条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落用品或装置(违章编号:hd-002) 第3条 垂直攀登作业未设置和未正确使用攀登自锁器或速差自控器(违章编号:hd:003) 第4条 未采取切断电源及监护措施进行搅拌机检修或清理作业(违章编号:hd004) 第5条 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违章编号:hd005) 第6条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违章编号:hd-006)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违章编号:hd-007) 第8条 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违章编号:hd-008) 第9条 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因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安全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未及时恢复,未设监护人(违章编号:hd-009) 第10条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违章编号:hd-010) 第11条 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抛掷器具、材料(违章编号:hd-011) 第12条 梯子不能稳固搁置时,未采取防倾倒措施(违章编号:hd-012) 第13条 机组试运行阶段,作业人员清扫、擦拭运转设备,未办理工作票对设备检修、消缺(违章编号:hd-013) 第14条 将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违章编号:hd-014) 第15条 在易燃、易爆区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或执行动火工作票(违章编号:hd-015) 第16条 对有压力、充油的容器及管道和带电的设备施焊(违章编号:hd-016) 第17条 在易燃、易爆及重要设施区域进行焊接、切割,周围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措施(违章编号:hd-017) 第18条 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违章编号:hd-018) .第19条 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违章编号:hd-019) 第20条 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或皮卷尺进行测量工作(违章编号:hd020) 第21条 将拆除的模板抛扔至地面(违章编号:hd-021) 第22条 在砌筑脚手架上堆放大量砖、石(违章编号:hd-022) 第23条 熬制沥青的锅内着火时,用水浇灭(违章编号:hd-023) 第24条 未采取加固措施吊装有补偿器的烟道、风道、煤粉管道(违章编号:hd:024) 第25条 对已充油变压器的微小渗漏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焊(违章编号:hd025) 第26条 未采取有效措施在部分带电的盘上作业(违章编号:hd-026) 第27条 未设置临时支撑在吊起的汽缸下面进行清理和涂抹涂料(违章编号:hd-027) 第28条 未按正确的方法使用卸卡(违章编号:hd-028) 第29条 不了解水文地质和地下设施情况进行土石方开挖(违章编号:hd-029) 第30条 在已安装的管道及联箱内存放工具和材料(违章编号:hd-030) 第31条 违规盘动汽轮机转子(违章编号:hd-031) 第32条 未检查负压情况进入水压试验后的金属容器(违章编号:hd-032) 第33条 稀释浓硫酸时,将水倒入浓硫酸中 …… 二、 装置性违章 三、 管理性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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