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读本》是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
| 佟丽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事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北京市人大代表,著名未成年人保护法律问题专家,十年来专心致力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 他创作和主编了《未成年人法学》等30余本法律图书,其中21本分别获司法部“金剑文化工程”图书奖一、二、三等奖。他创作的《未成年人法学》推动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的体系化研究;他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最初草案的主要执笔人;他牵头组建了有超过8000名律师参与、被国外同行认为是全球最大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网络;他先后获得中国保护未成年人十大杰出公民、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五四青年奖章、北京十大杰出青年等众多荣誉称号。 |
| 第一部分 基础法律常识篇 普法点1:什么是法律 普法点2:什么是宪法 普法点3:公民权利有规定 普法点4:公民义务要履行 普法点5:残疾人权益受保障 普法点6:什么是未成年人 普法点7:了解《儿童权利公约》 普法点8: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普法点9:有关教师的法律法规 普法点10:有关学校的法律法规 普法点11:什么是违法 普法点12:什么是犯罪 普法点13:打官司也有时限 普法点14:行政权力受制约 普法点15:打赢官司靠证据 普法点16:民事赔偿有依据 普法点17:因工受伤依法定 普法点18:有些钱款不外借 普法点19:民事诉讼保权利 普法点20:认识刑罚我守法 第二部分 小学生普法篇 第一章 家庭保护常识 普法点21:爸爸妈妈的义务 普法点22:我有上学的权利 普法点23:儿童买烟不合法 普法点24:监护人法律来定 普法点25:父母失职有人管 普法点26:我有选择的权利 普法点27:离异后仍有探望权 普法点28:离异后仍须监护 普法点29:打骂虐待是违法 普法点30:贵重物品不擅买 第二章 学校保护常识 普法点31:歧视“差生”不合法 普法点32:不得侮辱体罚学生 普法点33.尊敬师长听管教 普法点34:义务教育不收费 普法点35:学区内禁止吸烟 普法点36:私人物品不没收 普法点37:平时演练意在防患 普法点38:义务教育不中断 普法点39:通信自由受保护 普法点40:休息娱乐要保障 普法点41: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第三章 行为规范常识 普法点42:道路安全守交规 普法点43:乘车安全我知道 普法点44:野生动物要爱护 普法点45:文物古迹受保护 普法点46:香烟虽小危害大 普法点47:远离毒品拒绝毒品 普法点48:沉迷网吧危害大 第四章 安全自护常识 普法点49:玩耍打闹有分寸 普法点50:野外玩火很危险 普法点51:穿行铁路讲安全 普法点52:攀爬线杆危险多 普法点53:燃放花炮讲安全 …… 第三部分 中学生普法篇 第四部分 教师普法篇 第五部分 学校管理者普法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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