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介绍《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开始,逐一展开后面各章的内容。《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又称《上市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2002》,该法案由美国参议员保罗·萨班斯(代表马里兰州的民主党人)和众议员迈克尔·奥克斯利(代表俄亥俄州的共和党人)共同发起,前者是参议院中银行、住房和城市事务委员会的主席,后者是众议院中金融服务委员会的成员。该法案在参议院获得了一致同意后,在众议院轻松被通过,乔治·布什总统在2002年7月30日签字后生效。该法案中的内部控制条款,对于规模比较大的公司在2004年生效;对于规模比较小的公司和外国公司,则给予了较多的时间,生效日期从2005年7月推迟至2007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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