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25906((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显现字符与合体字48点阵字型》分为如下部分:
——第1部分:正白体;
——第2部分:正黑体;
——第3部分:大黑体;
——第4部分:行书体;
——第5部分:奏折体。
本部分是GB 25906的第5部分。
本部分依据GB/T
26226((信息技术蒙古文变形显现字符集和控制字符使用规则》所规定的锡伯文、满文名义字符、变形显现字符、合体字和专用符号,以我国现行的锡伯文字形和文献语言中的满文字形为基础,并依据《现代锡伯文学语言正字法》中规定的正字规则,设计和规定了信息系统用锡伯文、满文48点阵奏折体(参见附录A)字型。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附录D是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提出并归1:1。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
本部分起草人:吕建春、何正安、佟加·庆夫、代红、冯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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